产权保险可以保护您,免受下列潜在纠纷的影响:
1.在契约、房屋贷款、贷款清偿、产权的交付等方面有伪造的现象,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签约方可能精神错乱或有精神状况无能力自主的可能,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2.签约方未成年(契约可能因此无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签约方是企业,但是根据法律,该企业没有被授权签约,或签约时,企业伪造了企业内部的决议,所以对
您造成了损失
4.签约方是夥伴关系的一方,但是在夥伴关系协议中并没有获得授权,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签约方是宣称的受讬人,但是在信讬协议中没有获得授权处理房产,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签约方为尚未完成注册的股份公司,或已经照公司章程解散的公司,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7.签约方为不受法律认可的实体(例如:以教会、慈善机构或俱乐部等名义存在),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8.签约方为在国外的人,很可能会被外国法律视为无能力、没有获得授权、有缺陷的人,所以对您造成
了损失
9.因为房产的前任拥有人或在产权上使用了「化名」或假名,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10.契据执行时可能发生了伪造、受不当的影响或胁迫,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11.在房产丧失抵押品赎回权后却因没有完成必要的手续,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12.相关土地的契据因为执行司法程序,尚未获得法院授权进行处理(司法程序包括:破产、财务管理、
遗嘱查验、法定保护、解除婚姻关系等),所以对
您造成了损失
13.契据因为执行司法程序,还有上诉的机会,或在等待法院的判定,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14.契据因为执行司法程序,而所有相关方都尚未参与相应的处理,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15.在司法程序中因为对个人或房产没有司法管辖权,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16.契据签订时有误(授予人不知道契约的实际内容),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17.在签订契据时,因为授权书遭到伪造,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18.在签订契据时,因为授权书已经失效(如授权人死亡、失去自理能力或精神错乱),所以对您造成了
损失
19.契据虽然有效,但是却在授予人和被授予人死亡后才完成交易,或没有获得授予人的同意,所以对您
造成了损失
20.受契据影响的房产宣称是授予人独有的财产,但实际却是夫妻共有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所以对您造
成了损失
21.房产因为法律说明的错误或不足,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22.受契据影响的房产的拥有人已经去世,但因为不是所有继承人参与了交易,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23.契据的签订依照了失踪人口财产管理办法处理,但是房产拥有人稍后突然出现,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24.继承人或财产共同拥有人的一方谋杀了房产拥有人,然后执行了房产的转让,因此而造成了损失
25.房产的转让或程序影响了受到士兵、海员产权保险可以保护您,免受下列潜在纠纷的影响:
26. 案保护的服务人员的权利,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房屋转让因为违反了公共政策,因此造成了转让的失效(这些公共政策包括:偿还赌债、支付教唆他人犯
罪的酬劳或在转让时必须接受一定的限制)
27.对土地(包括溼地)的契据受到公共信讬的管制,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公共信讬的管制包括政府到土地上视查的权利,以便于保护在导航、商业、渔业、休
?方面的公共利益)
28.从政府单位获得契据,但很可能会被视为未获得授权或不合法,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29.尽管贷款已经清偿,但是由于有人购买了贷款的债权,却没有获得清偿通知,因此无法正式交付产权,
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0.尽管贷款已经清偿,但是由于债权人在财产交付登记前破产,却因为破产的债权问题,无法正式交付产
权,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1.由于产权从前的贷款或抵押权由前任拥有人以诈欺的方式取得,因此无法正式交付产权,所以对您造
成了损失
32.由于产权从前的贷款或抵押权因为错误或误解而解除,引起了产权纠纷,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3.由于附属协议无效,造成附属利益成为了主要利益,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4.虽然产权已经记录,但是没有正式检索,所以还是能在土地资料里搜寻到,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5.房产因为联邦税或州税务问题遭到抵押,但是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6.房产因为判决或配偶/孩童抚养而遭到抵押,但是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7.房产因为之前的贷款而还有债权,但是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8.房产因为还有官司,但是还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39.房产因为还有环境抵押权,但是还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0.房产因为他人有选择权或首要购买权,但是还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1.房产有其他的契约或限制,返回者对房产有一定利益,但是还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2.房产为了附近土地而有地役权(以便于公共进出、水电管路、排水系统、航空权、景观等),但是还没有
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3.房产有划界协定、界墙协议、重新划界协议,但是还没有公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44.房产在税务记录上发生了错误(由于税单寄给了错误方,使得房产因为欠税而被拍卖或将税金记录为其他
房产的税金等)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5.房产因为错误而解除了税务或留置的抵押权,然后还被征收税金,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6.房产因为税务人员提供了错误的报告(与地方政府无关),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7.特别留置的房产因为法律或法规的通过而被抵押,但是在被留置之前,没有记录通知或改善[开⭒]始通知,所 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8.房产因为销售商的抵押权而遭受了索赔,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49.房产因为佔有留置权而遭受了索赔,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0.房产因为古老文献中有不清楚的契约或限制,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1.房产因为遗嘱、契约、其他文献遭到了错误的判读,
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2.房产拥有人原先以为没有遗嘱,但是遗嘱突然出现,并且经过认证,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3.房产因为在第一个遗嘱经过认证后发现了第二个遗嘱,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5.土地的契约上没有可以通往道公共街道或道路的权利,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6.土地的契约因为有未公佈的状况或限制而在法律上有了纠纷,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7.房产通往道路的权利因为附近土地回赎权的取消而被取消,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8.房产因为文件上有纠纷,(例如没有经过公证的承认书或没有法律说明)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59.因为没有公证所以房产承认书有纠纷(在委任之前或委任失效之后取得承认书),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0.房产承认书上公证或见证人为伪造的,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1.契约没有完成正确的记录(在错误的郡、契约上有页面或内容遗失、或没有交付必要的款项),所以对
您造成了损失
62.契约的授予人宣称从前一个拥有人的债权人手上透过诈欺的方式取得了产权,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3.您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保险范围,来
保护您不因为下列的情况遭受损失:购买房产契约时发现原先拥有人稍早已经将同一块土地卖或租给第三方,但是契约并没有记录,但是第三
方实际持有该土地,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4.宣称的法定期限权没有记录,并且在测量时没有发现,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5.实际的地役权(地底管道或下水道)与记录上的地役权不同,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6.对相关产权的土地作了修改,但侵犯了其他的土地,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67.测量有误(位置描述、土地面积大小、区域地役权、地上物有误),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68.房产有承包商债权(为了确保向承包商和材料供应上支付款项),但是没有记录通知,所以对您造成
了损失
69.因为联邦或州遗产税对房产进行抵押(可能没有记录通知),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70.房产之前违反了土地细分制图法,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71.房产之前违反了分区管理条例,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72.房产之前违反了影响土地的使用情况、契据和限制,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
73.因为契据签订方宣称是去世的房产拥有人唯一继承配偶,但发现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对您造成了损失国民资助法